鄂州市运用“四四四”模式深入推进“助残扶贫工程”
让党旗在贫困残疾人心中飘扬
发布时间:2013-03-22 来源:鄂州市残联 阅读次数:【字体: 大 中 小】
让党旗在贫困残疾人心中飘扬
鄂州市运用“四四四”模式深入推进“助残扶贫工程”
鄂州市委组织部 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
2012年,鄂州市按照《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“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”实施方案》和《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、XK星空“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”实施办法》的精神,制订了《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、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“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”实施方案》,并积极探索和成功运行了助残扶贫工程“四级联抓、四轮驱动、四个结合”的工作模式(简称“四四四”模式),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“助残扶贫工程”新路子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2012年,全市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826户,每户增收3000多元,使 270多户帮扶家庭摆脱贫困;帮扶50名残疾人创业、500名残疾人就业;帮扶资金270多万元;为残疾人办好事、做实事1500多件。
一、“四级联抓”:夯实“助残扶贫工程”运行机制
鄂州市现有残疾人6.1万人,其中农村贫困残疾人近4.5万人,他们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体。关心、关注、关爱农村贫困残疾人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政策,更是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残联的重要任务。2012年,鄂州市把“助残扶贫工程”纳入各级党组织“基层组织建设年”的重要内容,抓在手上,落实在行动上。通过开展市委组织部和市残联领导下的市、区(开发区)、镇(街)、村(农村新社区)党组织“四级联抓”,建立起“助残扶贫工程”上下联动、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的运行机制。
一是以市委组织部和市残联为统领,在聚合“助残扶贫工程”领导力量上下功夫。在“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”的领导体制中,市委组织部确定一名副部长主抓,组织二科具体督办,各区、街道、乡镇组织部门负责人和村(社区)党总支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“助残扶贫工程”第一责任人,各级残联理事长为具体责任人。成立了“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”领导小组,制定了《“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”实施方案》、《“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”帮扶任务分配表》、《“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”跟踪管理制度》等指导性文件。建立健全了市委组织部和市残联领导干部挂点和市直单位党组织“包村”制度,要求“包村”单位最少要结对帮扶3至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,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残联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研究和解决“助残扶贫工程”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不断完善工作措施,健全工作机制,确保“助残扶贫工程”顺利推进。
二是以区委和区残联为平台,在强化“助残扶贫工程”保障上下功夫。赋予区、开发区党委和残联更多工作职能,强化其在制订计划、调查摸底、审批建档、结对帮扶等“助残扶贫工程”中的领导核心作用,使之担负起领导、组织、指导、协调“助残扶贫”工作的职责。推行区级组织、残联部门挂帅抓面、相关干部包村抓点的责任机制。在区(开发区)党员干部中,深入开展当“助残扶贫政策的宣传员、贫困残疾人的服务员、助残扶贫工程的指导员、助残扶贫的战斗员”等“四员”活动,把“助残扶贫工程”落到实处。区党委、开发区党工委结合“基层组织建设年”活动,着力抓好村级党组织和农村新社区党组织建设,积极探索结对帮扶、组织联扶、城乡共扶等扶持机制。
三是以乡镇党委和乡镇残联为阵地,在促进“助残扶贫工程”效果上下功夫。全市25个乡镇、3个街道均设立了“助残扶贫工程专项基金”,切实增强乡镇、街道党委领导“助残扶贫工程”的能力。乡镇、街道残联积极协调当地扶贫部门,将各项扶贫政策项目向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倾斜。安排扶贫小额贴息贷款,帮扶从事种植业、养殖业、农副产品加工业、零售商业及各类服务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,切实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、增加收入。镇、街党员为结对帮扶的残疾人家庭申请小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。乡镇、街道残联和基层党组织建立定期回访帮扶户制度,深入村头、地头、坑头,与残疾人做朋友,了解帮扶对象结对党员的帮扶情况,结合实际提出改进工作,加强管理,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。各乡镇、街道还推行“助残扶贫工程民情日记”,组织和督促党员干部深入农村,与贫困残疾人常来常往,同甘共苦,血脉相融,并及时记录他们的呼声、心声与要求,为他们解决各种难题和困难。建立“贫困残疾户遗留问题销号栏”,一件件切实解决他们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问题,把温暖播撒在贫困残疾人心中。
四是以村(社区)党组织为引领,在推进“助残扶贫工程”落实上下功夫。全市376个村(社区)党组织在“助残扶贫工程”中,结合村(社区)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优势,均确定了1—2名致富带头人、技术能手或行业协会中的党员经济能人、“苏柳英扶残助残小组”中的党员志愿者,针对残疾人家庭的不同现状,因人因地而异,采取不同形式、不同方法,实施个性化帮扶措施。村(社区)党组织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选择至少3个既符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,又有一定市场发展前景且有稳定收入的项目,通过提供技术、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,使帮扶家庭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增收脱贫的目的。结合全市城乡一体化新社区,创建残疾人扶贫基地,安置帮扶残疾人,优先安排残疾人或家庭成员进入村办企业和扶贫基地就业。各村(社区)新办贸易市场的商铺、摊位和便民服务网点,优先安排给贫困残疾人经营,并适当减免摊位费、租赁费。各村(社区)积极树立残疾人创业致富榜样,引导和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。如帮扶和引导华容区蒲团乡盲人兄弟吴兴奎、吴术新自主创业,投资900万元,创办了兴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,已发展成为集生猪养殖、科技培训、休闲娱乐、旅游度假为一体的新型科技生态农庄,在自身脱贫致富的基础上,还带动了周边许多残疾人从事种养殖业生产。
二、“四轮驱动”:筑牢“助残扶贫工程”服务载体
鄂州市积极抓好“助残扶贫工程”服务载体,通过“四轮驱动”,即:扩展“苏柳英扶残助残小组”、建立“党员义工队伍”、开办“助残扶贫超市”、打造“慈善品牌”,为残疾人和贫困残疾家庭提供更多、更好、更优质的服务,做更多的好事、实事,推动扶残助残服务制度化、常态化、特色化。
一是扩展“苏柳英扶残助残小组”。苏柳英是鄂州市残联的一名干部,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、全省优秀共产党员、“感动湖北2010年度人物”,党的十八大代表。鄂州市打响苏柳英服务品牌,2011年,市委组织部、市残联、市妇联、共青团鄂州市委等部门,共同发起成立了“苏柳英扶残助残小组”。为推进“助残扶贫工程”,鄂州市扩展、加强、完善“苏柳英扶残助残小组”建设,动员和吸纳更多的党员干部、妇女、共青团员和致富带头人、技术能手等加入“苏柳英扶残助残小组”行列。通过“苏柳英扶残助残小组”这个载体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、感召力、亲和力,营造理解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。至目前,全市已建立 “苏柳英扶残助残小组” 393个,成员达2158人,遍及全市各个部门、机关、企业、学校。如今,在鄂州市每个乡村,都活跃着扶残助残的“苏柳英扶残助残小组”,随时可见充满爱心、善心的“苏柳英扶残助残小组”成员,他们帮助残疾人排忧解难,把党的温暖送到残疾人心坎上。如凤凰派出所“苏柳英扶残助残小组”扶持残疾人周龙汉发展种养殖业,为他赠送了3头仔猪,并邀请养殖专家上门免费传授技术;临江乡粑铺村“苏柳英扶残助残小组”扶助王雕等3名残疾人到洗车行就业,并资助他们学习培训等。
二是建立“党员义工”队伍。鄂州市有6万多名共产党员,其中农村党员4万多名,他们是“助残扶贫工程”的中流砥柱。市委组织部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建立“党员义工”队伍,要求每个农村支部最少有3至5名“党员义工”,并要求“党员义工”围绕“访残情、释残感、解残忧、惠残生”这一主题,开展“七个一”活动,即:扶一名残疾人,做一件好事,办一件实事,提供一条致富信息,教会一门致富技术,落实一条优惠政策,寻找一个就业岗位。及时了解他们的所思、所盼、所想,竭力为他们解难排忧,当好党和政府的“春天使者”,做到“阳光普照,不留死角”。
三是开办“助残扶贫超市”。鄂州市在实施“助残扶贫工程”中,为加大助残扶残力度,借鉴外地经验,拟开办“扶贫超市”,打造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人为贫困残疾人服务的窗口。在每一个乡镇、街道设立 “助残扶贫超市”,有针对性地募集和发放物品,以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、贫困残疾家庭生活困难为目的。“扶贫超市”负责募集接受、管理、发放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类人群的捐赠款物,扶贫超市连锁店做好捐赠物品的发放工作,并及时了解、反映、解决贫困残疾人的疾苦,积极做好“助残扶贫工程”,使其成为扶残助残的载体、扶残助残的依托、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。
四是打造“慈善品牌”。近几年,共青团组织的“希望工程”,妇联的“幸福工程”,总工会的“送温暖活动”,人社部门的“春风行动”,民政部门的助学“阳光班”,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开展的“志愿者活动”、“烛光活动”等慈善活动,已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,形成了良好慈善品牌。鄂州市充分利用电视、广播、网络等各种传播手段,宣传慈善理念和价值观,引导人们认同这些“慈善品牌”,并将其引入到“助残扶贫工程”中来。如:仅2012年,利用“希望工程”,资助了30多名残疾孩子上小学、中学;利用人社部门的“春风行动”开发180个公益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;利用民政部门的“助学活动”,资助5名残疾学生和50多户贫困残疾家庭的子女上大学;利用“幸福工程”,为残疾妇女免费体检,并帮助多名残疾妇女就业;“送温暖活动”更是将贫困残疾家庭作为重点,为他们捐款捐物,帮助他们改善生产、生活条件。同时,各级党组织和残联还组织各部门、各单位,利用“国际残疾人日”、“国际盲人节”、“国际聋人节”、“世界精神卫生日”、“全国助残日”等残疾人节日,集中开展助残扶贫活动。
三、“四个结合”:确保“助残扶贫工程”取得实效
鄂州市在推进“助残扶贫工程”中,以“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、增加收入、实现稳定脱贫”为目标,实行“四个结合”,即:“村为主”与“一体化”相结合,“救个急”与“一揽子”相结合、“因地制宜”与“一人一策”相结合、“推着走”与“比着干”相结合,确保“助残扶贫工程”目标的实现。
一是“村为主”与“一体化”相结合,实现助残扶贫城市农村“点对点”。鄂州市将村党组织和村党员作为实施“助残扶贫工程”的主体,但考虑到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资源有限、能力不足等问题,市委组织部、市残联大力推行打开“城门”进“农门”,推动市直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与村结对帮扶,带动城市人才、资金、建设项目、公共服务等资源向农村流动,向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家庭流动,在实现城乡“一体化”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上,不断拓展城乡携手联动抓“助残扶贫”的平台和路径。目前,全市30个整村推进扶贫挂点村全部与市直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,实现了“点对点”无缝对接,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服务“助残扶贫”由“隔一层”变成“零距离”,城乡基层组织共扶、党员群众共帮的格局初步形成。
二是“救个急”与“一揽子”相结合,实现助残扶贫工作成效“实打实”。鄂州市在“助残扶贫工程”中,发动城乡党员干部向贫困残疾家庭捐款捐物,开展“送温暖”、“求个急”,解决残疾人家庭在生产、生活中遇到的困难,确保他们衣、食、住、行无忧。同时,着重推行由“输血”到“造血”的“一揽子”帮扶措施,要求基层党组织做到“六扶”:1、扶创业。帮助有创业能力、有创业愿望和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创办各种实体。2、扶就业。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到市、区、镇、村办企业和扶贫基层就业。3、扶政策。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各种优惠政策,如:最低生活保障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、基本住房保障和粮食直补、良种补贴、农机购置补贴等。4、扶智。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子女和残疾学生,解决高中、中专和大学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,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。5、扶技术。为已创业的残疾人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。6、扶资金。通过安排扶贫小额贴息贷款,为残疾人贷款提供担保等措施,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,增加收入。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按照“救个急”与“一揽子”的办法开展“助残扶贫”工作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如:古楼街道五里墩村党委采取“五种方法”帮扶全村10个贫困残疾家庭。第一,“献爱心”帮扶。组织党员干部为贫困残疾人捐衣捐物、帮助料理家庭事务;第二,“进低保”帮扶。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帮助申办低保,做到有困即保、特困特保,帮助10户贫困残疾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;第三,“送钱物”帮扶。每个月给贫困残疾人家庭给予一定资金和生活物资,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生产条件;第四,“给岗位”帮扶。在村办企业,安排8名残疾人就业;第五,“选项目”帮扶。给有开办经济条体愿望与能力的3户贫困家庭,从场地、资金、技术等方面给予帮扶,帮助他们分别办起五金、摩托车经营店。2012年,通过帮扶的10户贫困残疾家庭,人均年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,基本实现了脱贫。
三是“因地制宜”与“一人一策”相结合,实现助残扶贫以人为本“面对面”。鄂州市实施“助残扶贫工程”中,不搞“一刀切”,而是紧密结合实际,因地制宜开展工作。如:梁子湖区东沟镇是全国著名“珍珠之乡”,所产珍珠畅销海内外。该镇着力帮助残疾人开展珍珠养殖,2012年通过帮助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养殖珍珠,使他们基本实现了脱贫。梁子湖区梁子镇旅游业发达,当地党组织帮助5个残疾人家庭办起农家乐和小旅店,使他们每户年均增收3万多元。鄂城区燕矶镇是全国金刚石刀具之乡,有40多家企业,当地党委、政府安排40多名残疾人到企业打工,每年每人收入近2万元。
鄂州市各级党组织和残疾还实现“一人一策”帮扶残疾人。缺技术的送技术,缺资金的扶资金,想创业的帮创业。鄂城区泽林镇盲人养鱼专业户许祖林在技术上遇到难题,镇残联就邀请市水产局专家徐兴川与他结对帮扶。在徐兴川的帮助下,徐祖林扩大了养殖规模,由5亩扩大到20多亩,品种由“四大家鱼”换成了鲈鱼、回鱼、鲟鱼等名贵品种,效益大幅提高。古楼街办庙鹅岭村听力残障人张家本有一技之长,村党总支就安排他到五金厂就业,每年收入2万多元。古楼街办南门村聋哑人万秀英失去工作能力,村党总支及时为她申请办理了低保、新农保、新农合和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。全市共为2000多名残疾人进行了“个性化”帮扶。
四是“推着走”与“比着干”相结合。市“助残扶贫工程”领导小组实施以“百家组织大帮扶、百名干部进村湾、百个项目扶发展、百件实事帮助残”为内容的“四百工程”,并建立“部长理事长督办卡”,指导、督导、检查各级党组织和残联机构实施“四百工程”的情况,以增强刚性执行力,“推”着将“四百工程”打造成“助残扶贫”的保障工程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强基工程、造福残疾群众的民心工程,努力做到长效化机制化。健全考核制度,把“助残扶贫工程”工作成效与党员干部年度考核、单位党建工作考评等直接挂钩,增强各级领导和党组织、残联机构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。同时,开展评选“助残扶贫先进党组织”、“助残扶贫先进个人”等评选活动,在全市形成争先创优“比着干”的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