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新党章 践行新党章
发布时间:2016-05-23 来源:黄石市残联 阅读次数:【字体: 大 中 小】
新的党章程将科学发展观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要的观点写入了党章,党章修正案的通过反映了我党与时俱进、永葆先进的优良的作风。对我们每一名党员来说,新党章的修改,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学习新党章、践行新党章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以及义务。必须要以它的指导思想来武装头脑,指导今后人生的具体实践。
通过学习和讨论,我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,应履行的义务,应享有的权利,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,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清晰的理解,理想信念也得到升华。对我来说,过去在履行党员义务,保持先进性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,但与党和残疾人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。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,自觉按照党章要求,加强党性修养,增强党员意识,不断履行党员义务,坚持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,落实在实际行动之中,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,永远保持先进性,积极为残疾人事业作贡献。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:
1.坚持把干好本职工作与提升政治素质结合起来。党中央提出的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意义重大,其中包含党员干部在干好工作的过程中,努力通过深化认识,外化于行,内化于心,使自己在实践中获得的经验思想,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,从而提升政治业务素质,为与时俱进,不断适应新形势,新情况,新工作。残疾人是社会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,残联是他们的娘家,是他们联系社会的桥梁,这是一个神圣的责任。作为一个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,要履职尽责,担当有为。
2.坚持学用结合和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起来。坚持向书本学习,向社会实践学习,向自强不息的残疾人学习,认真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,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。当代中国,崇尚科学文化,面向世界,面向未来,充满了活力与挑战,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理解,其次要掌握与运用,并在实践中不断推动这一文化的发展和创新,留下身残志不残的拼搏足迹。
3.坚持宗旨意识与开拓创新结合起来。学习党章,既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,更要联系工作实际,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。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:“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,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,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克己奉公,多做贡献。”从中告诉我们,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,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。雷锋同志说得好,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,但为人民服务却是无限的。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要坚守“人道、廉洁、服务、奉献”的宗旨,忠于职守,甘于奉献,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中国梦的实现贡献力量。